企業公民精神 — 尊嚴和平等 — 勞動法規
在本章節,我們將談到:
企業公民精神 — 尊嚴和平等 — 勞動法規
我們的承諾
我們在各地的工作場所都推廣尊重人權。我們相信人權是負責任的企業公民精神不可或缺的元素。
作為負責任的全球公民,我們一直在尋找方法來提升整體組織和供應鏈中對人權的尊重。透過支持所有人類的尊嚴和平等,我們尊重個人和社群的人權、文化權利和法律權利。
除了《聯合國全球盟約》(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) 和《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》(United Nations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) 外,我們也是責任商業聯盟 (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, RBA) 的正式會員。
我們承諾遵守以下列出的國際公認標準。
聘僱應該為自由選擇。絕對不接受強迫勞動、抵債勞動、契約奴工、非自願監獄勞動、奴役或人口販運。
任何階段的製造過程都不得使用童工。
包括加班在內的工作時間,每週不得超過 60 小時,緊急或特殊情況下除外。應該至少讓員工每七天休息一天。
薪資和福利必須符合所有適用的薪資法律,包括最低薪資、加班時間和法律規定的福利。
禁止嚴苛與非人道對待,包含性騷擾、性虐待、體罰、心理或生理脅迫或言語辱罵,任何員工絕不應受到這類對待的威脅。
必須尊重所有員工組織和加入職業工會的權利,以及進行集體協商、參與和平集會的權利,員工也同樣有權不參與此類活動。
工作場所不應存在任何騷擾和非法歧視。
我們每個人都可以一起支持消弭在 Jabil 和整條供應鏈中侵犯人權的狀況。在公司或業務夥伴的營運中,若有任何疑慮或發現任何侵犯人權的證據,請向誠信專線舉報。
政策
人權政策政策
童工政策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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